一、许可条件:
符合《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。
二、网上申报:
申请人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用户,填写申请书。受理机关选择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、西片区”(片区划分见附件),所有选项尽量填写完整,带星号项目必须填写。提交后务必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,自申报次日起每天登录查看审批情况。
三、准备资料:
1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(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学校、单位等办理食堂的,须有学校、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等文件)。
2、与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或设施布局、操作流程等文件。
3、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.
四、材料审核:
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将申请书打印下来签字或盖章,3个工作日内携带上述第三条准备材料的复印件(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),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68号窗口提交材料。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,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。
五、现场核查:
现场核查人员提前通知核查现场时间,申请人应准备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,其中餐饮企业还需准备好自来水公司水费发票或水质监测报告。
六、发放许可证:
现场核查验收合格的,经局领导审批后发放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申办流程自出具受理通知书开始计时,共计20个工作日。2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、经办人复印件到窗口领证。